【本報訊】亞視新聞攝影師李東杰三年多前被派往台灣採訪選舉期間,從採訪車頂跌落地面令頭部受重創,昨日由他親屬代表入稟高等法院,向亞視索取賠償。
原告李婉容,是李東杰(下稱李)的胞姐,以李的親屬身份興訟,被告亞洲電視有限公司。入稟狀指李在○八年一月十一日,於高雄市遭遇意外受傷。原告指這次意外是因被告疏忽、違反僱傭合約或違反法定責任所引起,所以被告需負起民事責任賠償原告,惟入稟狀中未有透露李現時的健康狀況。
據悉李因腦幹受損至今仍未能復原,身體有癱瘓情況,而亞視攝影部的同事為方便照顧李,部分更搬往李居所附近,輪流照顧他。
資料顯示,李東杰出事當日,被亞視指派到高雄採訪馬英九為國民黨拉票的情況。期間他持手提攝錄機,站在採訪車頂拍攝現場情況,疑因車子移動致他失去平衡,從車頂墮地。
記者昨造訪原告居所欲了解李的情況,但單位內一名女子拒絕就案件作回應,原告透過電話向本報表示,希望可以低調處理事件。
案件編號:HCPI 11/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