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婦將身患糖尿病、高血壓兼右手傷殘的七十九歲丈夫,送到紅磡一間護老院照顧,惟她指稱丈夫入住十個月間未獲院方適當照料,除經常送上高糖甜食外,其夫背部肌肉潰爛兼發高燒至神志不清時,亦未獲即時送院,由他「自生自滅」,其夫送院不久最終因嚴重皮膚病及肺炎死亡,她遂興訟指院方及職員疏忽而索償,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原告是死者麥日的遺孀施鈺蝶;被告是九龍紅磡五聯護老院(呂銀愛及張覺文),與訟雙方昨日均無律師代表。
女原告(約四十多歲)指死者患糖尿、血壓高、小便失禁、右手傷殘及有精神問題,但「行得、走得、食得兼近百六磅」,但她要照顧讀幼稚園的兒子,故○四年將死者送往寓所附近的護老院照顧,原告指「我信晒佢哋」。
惟期間死者至少曾兩度入醫院,首次在○四年六月,疑因護老院職員私下拔除尿管令死者尿液有菌,出院後醫生要求替死者裝導尿管,但未見護老院作此安排。死者之後於○五年二月五日因肺炎送院,死者當時背部有傷口,但被告員工無通知醫院。
原告稱多次叮囑護老院勿給死者甜食,她每次探望,均見死者桌上有甜的食物;死者在護老院時,腳踝、大腿及背均曾出現血水泡及瘡,院方無替他洗傷口,令他背部巨瘡發炎至肌肉潰爛。
她續稱○五年二月九日在護老院探死者時,見他背部仍有傷,被告聲稱會將他送院,但兩日後卻獲通知他發燒至卅九度,原告到場時見死者已陷昏迷,背部傷口加劇,被告才將他送院,原告庭上直言「我睇到心都酸晒,佢哋口口聲聲話愛護麥日,但咁樣就叫愛護老人家咩!」她透露死者死時體重僅得五十多磅。 案件編號:DCPI 112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