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食環督察打電話擾友罰款

【本報訊】食物環境衞生署衞生督察聲稱想與友人談天,在十一日內廿七次致電對方,惟每次接通後卻默不作聲,友人忍無可忍下報警拘捕衞生督察。衞生督察早前承認一項不斷打電話罪,昨在觀塘法院被判罰款一千元。

被告許兆麟(三十七歲)昨自行求情時表示,他為事件作深切反省,不應做這種愚蠢和幼稚的行為,他已獲一個大教訓,並希望向事主道歉。

無來電顯示 接通不作聲

案情透露,姓關的男事主(三十歲)自從於去年二月起,每天都會收到四至六個沒有來電顯示的電話,接通後對方卻默不作聲。

直至去年七月,事主忍無可忍下報警,警方其後調查他的手機來電紀錄,發現被告於去年七月廿二日至八月一日,曾用自己登記的電話廿七次致電事主,警方遂拘捕被告。

警誡下被告承認控罪,並指與事主分屬朋友,致電他只望與對方傾談瑣碎事。

案件編號:KTCC 7044/2010

另外,入境事務處提醒計劃於新春外遊的港人盡早申請旅行證件,辦理申請一般需時十至十四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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