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適應期 摩擦宜忍讓

【本報訊】同居雖有夫妻之實,但與結成夫婦仍有很大差距,有社工指出,男女結婚後身份轉變,雙方責任更大,不但需要面對經濟、家務等問題,還要為生育愛情結晶作籌劃,這些轉變均需要時間適應,期間兩夫婦容易出現摩擦,大家必須互相忍讓。

明愛向晴軒督導主任郭志英表示,若同居多年的情侶,突然選擇結婚,可能是為生兒育女作準備,或是維繫感情,但結婚後夫婦生活上要重新配合,如在適應期或蜜月期發生爭執,雙方易將問題放大,夫婦應盡量忍讓及想想對方立場,以化解紛爭。如一方受成長經歷影響而患上情緒病,在一剎那爆發出來,容易失控釀成慘劇。

遇難題可找朋友傾訴

社工陳勇表示,慘劇中夫婦,結婚年齡比較大,可能會覺得太遲,有若有所失的感覺,如遇上難以解決的問題,容易爆發激烈爭吵,使兩人都難以處理,夫婦遇上類似情況,丈夫和妻子可各自找親友傾訴以紓緩情緒,或者找專業人士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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