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本月中大規模招聘七百名助理文書主任,申請期到本周五才截止,不過至今當局已收到逾四萬份申請,換言之,超過五十七人爭奪一個職位。另外,當局修改法例容許紀律部隊人員可以委任代表律師出席紀律聆訊,有議員擔心要公務員自資律師費會造成不公平,亦令制度形同虛設。
港府為填補人手流失及應付新工作,在本月中大量聘請助理文書主任,起薪點有一萬零二百五十元,頂薪點更達二萬零九百元,入職條件只需中學會考五科及格,及中、英文文書處理速度達每分鐘二十及三十字。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昨日透露,截至昨日當局收到逾四萬人申請,當局會分批處理,務求盡快為有需要部門提供人手。
因應終審法院指禁止警務人員由代表律師出席紀律聆訊屬違憲及無效的判決,當局將在明年中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法例。職工盟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批評,個別公務員的資源有限,難以跟政府對抗,修例只是「假對等、假公平」,憂慮「贏咗(聆訊)都損失慘重」。匯賢智庫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建議,證實沒有違紀的公務員應可獲發還律師費。俞宗怡斷然拒絕,但指若接受聆訊的公務員沒有委任律師,主審人員也不會委任律師,以示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