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垃圾站害慘小業主

「公家」垃圾站竟要小業主承擔責任,部門卸責又添一例!深水埗麗寶花園根據地契條款設置公眾垃圾站,每日收集垃圾約二十一噸,小業主不但被迫與垃圾為鄰,更因沙井常遭垃圾淤塞而須額外承擔維修費,多番要求相關部門正視而不果。立法會議員與區議員均狠斥當局以大石壓死蟹方式處理問題,對小業主並不公平,促食物環境衞生署檢討及增撥資源解決問題。

目前全港設於私人屋苑內之公眾垃圾站共有八個,位於麗寶花園內的深水埗昌華街垃圾站便為其一,屋苑入伙廿年以來,居民一直被迫與垃圾為伴,更備受臭味困擾。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馮志林稱,食環署多年來僅按當年公契所列,每月繳交六百多元管理費即撒手不管,近年隨着附近食肆增加,垃圾站已不勝負荷,「垃圾愈嚟愈多,啲清潔工人又洗垃圾桶,垃圾渣流晒入沙井,搞到塞晒,要我哋個個月畀多三千蚊吸渠費!」馮指過去曾就事件多次向政府部門反映,惜一直未獲正視。

除每月繳付吸渠費外,馮更指居民須自行斥資於電梯大堂與垃圾站相連通道加設斜道,避免淤塞污水倒灌,「呢啲開支全部係為咗個垃圾站,但政府賴皮唔認,淨識用公契嚟擋,對業主好唔公平!」

「批地條款要大廈入面有垃圾站,根本係不平等條約,擺明搵冇份寫公契嘅業主笨!」深水埗區議員梁有方表示,近年垃圾站處理量有增無減,發出臭味,廚餘等垃圾更影響大廈沙井運作,長遠應另行選址興建垃圾站,但各政府部門均不欲處理此「蘇州屎」,令投訴有增無減,「最起碼法團要求實報實銷,食環署都分擔番啲吸渠費吖!」梁曾協助業主爭取,但同樣不得要領。

炮轟大石壓死蟹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興直指事件反映食環署推卸責任,認為垃圾站處理廢物量一旦超越訂立公契期間的數量,政府部門便不應只按公契分擔維修及管理費,促食環署增加資源處理番垃圾站引起問題,「唔好大石壓死蟹,一味唔理,要小業主承擔!」

本報就上址垃圾站問題向四大部門查詢,但各部門均「大耍太極」,其中食環署發言人更未有就卸責之指摘作正面回應,僅指每月如期繳付六百四十八元管理費,並以地區需要為由拒絕將垃圾站遷移。

部門回應各自表述

部門 回應內容

地政總署 前市政總署在地契條款中要求上址須提供一個垃圾收集站

食環署 上址垃圾站面積452米,主要收集東京街、廣利道及青山道一帶垃圾,每日收集垃圾約21噸。垃圾站維修及保養由建築署與機電署負責

產業署 公契規定,政府只需按管理份數分擔享用的大廈公共地方及設施之管理及維修費用

建築署 該署只負責垃圾站非結構部分之屋宇保養維修,而機電署負責電力、照明、通風及消防系統維修及保養費,每年約$74,000

記者吳琰玲

Money18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