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要減價不要補貼

特區政府的施政方針,始終不敢觸及寡頭壟斷企業的利益,面對社會訴求時,便動用公帑平息民怨。這比起甚麼事情都不做,對民意全無反應為佳,但公帑是納稅人的錢,令寡頭壟斷企業納稅相對低,便是由納稅人作出相等的投入來分擔寡頭企業的利潤要求。

以今次交通津貼為例,由交通津貼轉變為低收入家庭補貼,一年動用十多億元公帑。每戶家庭合資格的每月每人津貼六百元,據政府估計,將會有三十三萬低收入者受惠。

無論用甚麼名目,這些錢最後都會在交通等費用上支出,也即是說政府通過低收入者把錢入了壟斷的交通企業的袋,一如過往補貼電費,表面上補貼市民,實質是間接向電力企業輸送利益。香港的電力一如交通價格高昂,假若不是補貼,低收入者不能多所支出,補貼只是鼓勵低收入者使用,讓交通和電力企業增加收入,維持它們現時的暴利比率。公帑補貼交通、電費,則用在別處便少了,這是機會成本。

表面上政府似乎體恤低收入者,實際上是借這個藉口把公帑間接輸進寡頭壟斷的交通企業。假若政府真的體恤民情,便應該壓抑交通費,不需動用公帑,使更多市民受惠,交通費下降,就算不是低收入者也多了錢作別的消費。

壟斷的交通企業賺少了錢,社會卻多了消費支出,對經濟增長的乘數作用更大。或說巴士等壟斷是合約保證,政府不能改,但若政府把作為大股東的港鐵票價下調,其他交通工具便在競爭壓力下不敢加價,甚或減價。港鐵賺少了錢,公帑減少支出,計算起來還多了社會消費增加,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