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無綫藝員拒提供證件撤控

【本報訊】曾演出電視劇《天天天晴》的卅歲無綫合約男藝員趙敏通,今年八月涉在黃大仙醉酒駕駛後,拒絕進行酒精測試和未有出示身份證及駕駛執照而被捕,他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未有提供呼氣樣本罪,被判罰四千元和停牌九月。

趙敏通曾演《天天天晴》

趙原本昨日就未有提供身份證以及駕駛執照兩項控罪受審,惟控方最終決定不提證供起訴,趙獲准當庭釋放。

被告趙敏通是無綫電視○二年藝員訓練班(第十六期)畢業,曾演出《天天天晴》。

控罪指被告在今年八月十六日在蒲崗村道近彩虹道,未有出示駕駛執照和身份證,以及在黃大仙警署內未有按警長要求,提供兩份酒精呼氣樣本。

案件編號:KTCC 558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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