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婦遇害 菲警兩搞錯日期

【本報訊】菲律賓疑遭劫殺的四十八歲港婦曾小琴,家人認為案中疑點重重,要求當地警方徹查,惟案件未破,卻揭當地警方擺烏龍,竟兩度將死者的死亡日期搞錯,令家人不滿。

仍身在菲國的曾婦姓王(四十六歲)丈夫,昨在長途電話中透露,妻子的死亡日期為上周一(六日),但菲警在死亡證上錯蓋死亡日期為上周五(十日),他提出抗議,菲警遂作出更改,詎料再度錯改為上周三(八日),王指摘菲警辦事兒戲,已再要求改正。

另外,曾婦遺體經已火化,預料骨灰會於今日由王帶返港;而入境處人員曾接觸曾婦家人,了解情況。曾婦遺下一對分別十六歲及十八歲子女,因思念亡母,姊弟終日傷心落淚,暫由舅公照顧。舅公昨表示,「家謙(弟弟)今日(昨日)連學都無返。」

曾婦是於日前隨丈夫前往菲律賓南部,籌備投資麵粉廠,惟上周一被丈夫發現伏屍宿舍廁所內,驗屍證實死者遭人扼斃,其夫表示她身上財物盡失,懷疑是遭人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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