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論焦點始終在於政府是否有勇氣懲處失職官員,由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以降眾高官的命運,端看曾蔭權是否公正嚴明。
立法會調查梁展文事件專責委員會主席李鳳英在調查報告發表後,明言報告沒有對失職官員提出懲處建議,這並非委員會的責任,須由政府決定。
不過,立法會各黨派對涉及公眾利益的大案不能不有所表示,尤其是泛民主派,即時提出多項修訂,向政府施壓,可惜在分組點票的機制下,沒有一項能獲得通過,政府再一次逃過大難。
在行政主導的體制下,公務員的人事管理權,包括升職調職或失職處分,完全由政府自行掌控,立法會無法置喙。但政府絕對不能低估公眾觀感的影響力,在民意主導政治的時代,逆民意而行,是行不通的。
公眾對官商勾結及官官相護最痛恨,毋庸置疑。梁展文申請再就業的審批過程極其粗疏,錯漏百出,有份參與其事的官員患上「紅灣半島事件集體失憶症」的確匪夷所思,如非媒體揭發,梁展文可輕鬆過關,導致公眾利益的損失實難估計。官員失職,必須加以懲處,毋庸爭議。
處分常任公務員在現行對公務員管理的制度中有詳細而完整的規範,依法辦事即可。至於問責局長,除了辭職與道歉之外,似乎沒有其他選擇,有需要加以探討。
現實而言,政府委任獨立具公信力的委員會展開調查,俞局長及有關眾官員均為內部紀律聆訊的對象,取證上可補充立法會委員會的不足,也有機會還官員們一個公道,不致一面倒成為被指斥的對象,風頭火勢下,也可以冷卻一下民意。當然,委員會對未來規管問責官員的建議,應極具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