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香港政府竟不知羞恥到如斯地步──對教育政策歧視窮人直認不諱,明確表示不支持綜援受助家庭學生入讀直資中學的新三三四學制課程。這些學生若不獲直資中學減免學費,家長又未能在綜援以外另覓資源,例如由親友代付學費,便只有轉讀公立或津貼中學。
此政策等同強迫大部分現在仍獲社會福利署為其繳交學費、來自綜援受助家庭的學生,於下學年轉校,政府對他們教育的連貫性、朋輩社交的延續性,完全置之不理。
歸根究柢,直資中學的校址土地、大部分校舍建築成本,以及辦學經費皆屬公共資源,為何屬於公眾一員的綜援受助家庭學生不獲入讀機會?難道政府認為這些學生是次等公民?直資學校政策由政府制訂,旨在讓辦學團體各適其適,讓本港學生有更多選擇;既然如此,不讓部分學童入讀這些學校,豈不是與「更多選擇」背道而馳?抑或政府意思是要把更多更好的選擇,留給富家子弟?
荒謬的政策清楚反映政府對窮人的不屑:「你乜嘢新絲蘿蔔皮呀,貴族直資學校係窮人讀嘅咩?要讀就讀公立或者津貼中學,無得你揀!」若政府對此說法自圓其說,應立即停止以公帑資助直資中學,並討回曾向這等學校付出的資本性投資,再收取一筆該等學校歷年所花費公帑建立校譽的補償,然後令其轉為私校;並把收回資源全數撥作提升公立中學素質,讓更多綜援受助家庭學生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