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非禮罪囚兩年 青年失新職

【本報訊】廿二歲運輸男工夥同卅一歲男友人在賓館房內涉嫌輪姦一名十五歲零九個月少女,男工原被控強姦罪,但經審訊後早前在高院被裁定較輕的非禮罪成。辯方昨求情指被告現已獲一間大型韓資跨國電子公司的深圳分公司,聘請任管理助理學徒,並願意留職半年,待他出獄後上工,希望法庭能輕判。不過法官認為案情嚴重,判他入獄兩年,令他失去該份工作。

案情指女事主事發時在一間酒吧做侍應,案發前一周認識同任運輸工人的本案被告陳灝然(廿二歲)與同案另一男子李啟文(卅歲)。

原控強姦 同夥囚4.5年

去年十二月六日事發晚上,事主獲邀出席一個私人生日會時喝醉了,在同一場合的被告與李,後來送她到洗衣街一間賓館內開房,被告脫去事主衣服及非禮她,李後來強姦她,事主翌日酒醒後告知男友及報警。同案的李早前已認強姦罪判監四年半。

案件編號:HCCC 23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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