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著名實業家蔣震女兒兼上巿公司太平洋興業前主席蔣麗莉,涉嫌與兩名公司前高層利用員工暗持認股權或股份,再出售圖利,涉款三百四十多萬元,三人被控串謀詐騙等共五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控方質疑蔣控制的公司聲稱為獎勵表現優異的員工,共給予逾二千萬股認股權,但竟有月入一千元的內地工人獲價值七十多萬元的認股權「獎勵」,直指員工們只是代蔣持有認股權。
被告依次是蔣麗莉(四十八歲)、胡思聖(四十六歲)及包國平(五十五歲)。法官接納控方申請,把其中兩項的公司董事作出虛假陳述罪,列為串謀詐騙的交替控罪;餘下兩罪則是欺詐及批准發出不實的招股章程。
控方案情指○二年時,當時由蔣持有股份的太平洋興業有限公司(下稱太平洋),向員工發行共二千三百多萬股的股份認購權;同年四月的公告和會議紀錄中,指太平洋在二月時已經以零點三二元的行使價,向十名員工發行認股權。之後,有公司成功收購七成的太平洋股份,和取得該批二千一百多萬股認股權。
控方指該批認股權,實際上是由蔣、胡操控,指蔣要求助手葉玉珍,向其中九名員工取回賣認股權所得的七百五十多萬元,再輾轉由銀行戶口將當中的三百一十萬元交給蔣。而太平洋聲稱因為員工勤奮工作才以認股權獎勵,但控方質疑獲「獎勵」員工中,有三人只是月入一千多元的內地工人,最後有人更因表現欠佳被裁,惟該人竟獲得帳面價值七十多萬元的認股權。此外,證監會要太平洋查問員工的詳情時,胡回覆指有一名投資經理鄧偉成,鄧其實是蔣私人司機。
案件編號:DCCC 265、26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