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醉酒男子昨清晨在旺角乘小巴返大埔,途中因不勝酒力在車廂內嘔吐,司機待其他乘客全下車後,將醉漢載至油站,要求他清潔車廂或付一百元清潔費,醉漢不肯,雙方因而大打出手,兩人雙雙受傷送院及被捕。
昨清晨五時許,姓胡(卅歲)男子在旺角消遣後,扶醉登上一輛公共小巴往大埔,當駛至廣福道後,胡疑不勝酒力,在車內嘔個不停,穢物吐滿一地,臭氣熏天,其他乘客相繼下車後,姓李司機(五十三歲)將小巴駛至太和邨附近一個油站,要求胡清理車廂,或繳付一百元作為清潔費。
胡拒付款,亦不肯清理,雙方因而爭執,繼而大打出手,胡頭部、胸口及嘴唇受傷,李頭部及胸口受傷。警員接報趕至,將兩人拘捕,兩人同需送院治療。
香港九龍新界小巴聯合總商會主席梁雄表示,雖然法例上並無規定乘客弄污車廂需要賠償,但情理上,因司機需花時間清洗,損失了營業時間,故乘客應該體諒司機,酌量賠償。今次司機要求支付一百元清理費,尚算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