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箱招聘蔣任宏又孭鑊

由蔣任宏領導的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被揭發在未有公開招標下,以上限廿五萬元酬勞聘請私人公關公司進行推廣宣傳;而有關公司在蔣任宏擔任郵政署署長時,已獲蔣聘用。有立法會議員及民間團體炮轟公署不懂避嫌,又指監管機構以公帑聘請公關公司作推廣是聞所未聞,質疑整個委聘程序黑箱作業,「係咪同間公司熟就搵番佢做?」要求蔣任宏公開交代。

獲私隱公署委聘的世聯顧問有限公司,負責於十一月一日至十二月卅一日期間,推廣檢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公眾諮詢工作,加強公署與立法會議員及傳媒的關係。相關的法例檢討範圍包括是否擴大公署的權力。

議員稱奇聞促交代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表明,十分關注私隱公署今次委聘私人公關公司的決定,「未聽過有監察機構要請公關公司,成個程序又唔清唔楚。」她指市民對監管機構的要求甚高,蔣任宏須懂得避嫌,否則市民會懷疑整個招聘程序有否違規或涉利益衝突,「係咪純粹以前合作過、熟啲就搵番同一間公司嚟做?呢啲一定要交代清楚!」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早前曾接獲有關公關公司代表來電,邀請與蔣任宏會面,何直言由公關公司作法定監察機構中間人「好奇怪」,又指公署曾向他解釋,因人手不足,公關公司只提供短期服務。何喜華又指,公署作為監管機構,須確保招標程序恰當,「始終用公帑,招標程序要跟足,否則市民會無信心。」

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表示,由於有關諮詢工作必須在政府公布了《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公眾諮詢報告後即時展開,基於緊急性及時間迫切,經專員核准後,採用了單一招標程序,公署曾嚴格審核有關的公關顧問公司的專業知識、能力和往績,以確保它符合公署要求,有關公關顧問公司亦提出合理的價格。發言人又稱,公署是獨立的法定機構,個別活動的支出不用獲政府授權。

而作為負責公署的政府決策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表示,公署為獨立法定機構,在管理本身事務有自主權,公署有責任確保在其運作、行政及管理,包括財務控制和採購程序需審慎及有效地運用政府提供的資助,公署須定期向當局提交報告,交代其整體開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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