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五旬漢在大埔開設地下賭檔,警方派女警臥底扮街坊蒐證,期間女臥底表示無錢去賭時,卻叫她「跟」自己成為黑幫成員,事後被捕的男子昨於粉嶺法院認罪,求情時更在妻女在場下,稱是為了約會卅多歲女臥底食蛇宴,才認自己是「大佬」。裁判官將案押後本月卅日,待索取他的背景報告始判刑。
五十七歲被告徐志明,承認營辦賭場和邀請他人成為三合會成員兩罪,但否認一項聲稱三合會成員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被告獲准保釋候判,而他的妻子及女兒亦有到庭旁聽。
辯方律師昨求情指,被告與妻結婚卅多年,育有四名女兒,更有一名外孫。由於被告從事丁地買賣,空閒時間多才開賭,但只是「抽水」百分之五。辯方續指,被告當時想約女臥底食蛇宴,因此當其他人稱他做「大佬」時便順勢承認,藉此抬高自己身份以吸引臥底。辯方又指,被告原本極不想在妻女面前承認此事,但「不認不認還需認」。
案件編號:FLCC 239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