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教師認半夜獨載女生不當

【本報訊】四十六歲中學男教師被指藉詞開解十五歲失戀女生時涉嫌強吻案,被告昨自辯坦承半夜單獨接載女生,到僻靜地方傾談的做法不恰當,亦有違學校守則;但他稱:「我行得正企得正,我都無歪念,就無問題啦!」辯方之後傳召三名由被告多年前教過的女學生擔任品格證人。

抱她「當呵小朋友」

被告曾永祥任教師十三年,日前裁定非禮等罪表證成立。他指稱今次並非他首次約女學生單獨出夜街,亦非首次跟女生有身體接觸。他表示由於曾經歷過學生因情緒問題自殺,故見到女事主的狀況時亦十分擔心,認為有迫切需要開解她。但他因工務繁忙,只能在今年七月一日事發晚上抽出時間與她見面。

惟裁判官質疑:「你講到女事主好唔妥喎,可能自殺喎,咁唔緊要過你其他工作?」之後被告又指,見到女事主因感情問題而嚎哭不止,惟有抱着她「當呵小朋友咁」安撫,裁判官此時亦指:「佢(女事主)已經唔係小朋友啦」。三名屬被告前學生身份的品格證人現已廿多卅歲,她們均指在學時受過被告幫助,亦試過跟他單獨外出。其中一人更指在情緒低落時,曾獲被告抱着安慰;惟被問及:「咁你哋有無錫吖?」她回應:「咁梗係無!」。

案件編號:ESCC 443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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