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行政費限一成捱轟

【本報訊】政府考慮規管日後推出的自願醫療保險計劃行政費,使經紀佣金、保險公司行政費和利潤總額,不可超出保費一成,並立法監管保險公司的保費加幅,防止保險公司濫加保費。保險業界批評政府打壓,限收保費一成,連基本行政費也難承擔,只會影響保險公司參與意欲。

本港約有四十五間保險公司專營醫保,保險公司一般在保費中收取兩成半至三成作為佣金、行政費和公司利潤等。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表示,將來推出的自願醫保標準保單會限制佣金、行政費和利潤上限,防止保險公司牟暴利,希望低過保費百分之十的水平,甚至更低。政府將立法制訂保費加價程序,以及成立監管保費加幅的機構,由保險業界、醫生、醫院、消費者和經濟學家等組成,根據保險公司營運數據,包括投保和索償人數、醫院和醫生收取金額等,制訂每年保費劃一調整的幅度,但不會監管醫生收費。

保險公司如不遵守政府的規定,濫收費或濫加價,將根據法例警告和罰款,並公開違規保險公司名單。

保險業聯會醫護改革專責小組主席馬陳鏗指出,目前最多將保費三成撥入行政費、佣金和公司利潤等,當中行政費佔一成多,佣金佔一成多,其餘百分之三至五才屬利潤。

保險業界稱難吸引參與

他說,行政費主要是支付租金、聘請員工處理保單文件工作和「燈油火蠟」等日常運作開支。本港寫字樓租金偏高,租金和員工薪金佔大部分開支,若硬性規定保險公司收費佔保費一成以下,難吸引保險公司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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