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宗「代母安排」申請全被拒

【本報訊】本港至今未有代母服務,有需要人士須到海外尋求協助。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首次披露,自條例於○七年生效至今,曾接獲四宗「代母安排」申請,全部不獲批准,主要因為未能符合《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要求,齊集各類專家為當事人提供輔導。

專家小組要求高

實務守則訂明,任何欲提供代母安排的生殖科技中心,必須成立多方專家組成的小組,向委託夫婦、代母及其丈夫(如已婚)提供輔導。小組成員至少包括兩名非主診註冊醫生、一名熟悉家庭事務的法律顧問、一名熟悉醫療事務的社工及一名臨床心理學家,並必須將輔導詳情紀錄在案。

據悉,四間申請機構均未能籌組完整專家小組,當中包括由生殖醫學專科醫生蘇偉基任負責人的偉澤輔助生育中心,因無法覓得社工而不符發牌條件。

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主席梁永立向本報表示,審批代母服務申請時,只考慮申請者能否符合相關要求,不會因社會對代母的爭議而拒批。

他指出,已經成立由管理局轄下倫常委員會主席、嶺南大學老年科學系講座教授陳章明領導的小組,檢討所有與生殖醫學相關的輔導要求,「唔只睇代母,會睇晒所有生殖醫學治療,輔導應該點做?由咩人做?專家應由生殖中心聘請,定係其他合作關係?」

瑪麗醫院輔助生育中心亦有意申請代母服務,港大婦產科學系副教授吳鴻裕指,曾與香港律師會商討由該會提供法律服務,惟對方指本地律師對代母事宜認識不多,故先安排工作坊向法律界人士介紹條例,待各方認為能符合當局要求始正式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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