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屯門翠林花園單親母涉燒炭殺害兩子女案,兩死者的生父兼「佛堂大師」李錦士,昨於高院繼續作供,他指稱對案發前兩天在家中與同居女友及被告的三人對話,已不記得清楚了;但他聲稱說話時會顧及別人感受,認為自己不會在兩女友面前自誇性能力,或說傷及她們的話,又自爆在十多年前患上糖尿病後,性能力已有所衰退。
辯方律師盤問李錦士(五十八歲)時指,去年十月十二日凌晨他與女被告利鳳儀(卅九歲)及同居女友梁穎蘭(六十一歲)三人在家吵架,李承認與多名女弟子有染及有很多子女,對此,李表示不大記得;但他指被告及梁過往也常吵架,認為有些說話兩女子有提及也不出奇,更指兩女子平日連他在街上觀看時,也指他是在「望女人」。
李又指只曾與被告誕下三名子女,自言生死註冊處可以證明;他又指律師提及與他有性關係的四名女弟子,有些在佛堂問卜後已十多年無見面,但梁常重提此事。被問及梁是否曾指被告「九奶不如」,李無正面回應,只認為這樣說實在很卑鄙。
另外法醫潘偉明則作供指,男死者李兆亨(十三歲)及女死者李寶嘉(十二歲)均死於一氧化碳中毒致死,他們血液樣本中的一氧化碳含量分別達六成六及四成六,認為二人可能因年紀輕,這個分量已足以致命。他又指只在兆亨的血液及尿液樣本發現有安眠藥,寶嘉則沒有。
案件編號:HCCC 10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