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16歲校服色魔判勞教

【本報訊】十六歲中五男生因母親患精神病,自幼因未獲嚴加管教,兼且沉迷不良網站,最終化身「校服色魔」,身穿校服在梨木樹邨一帶犯案,先後向四名獨歸女子從後摸胸非禮。被告竇國豪早前在荃灣法院承認四項非禮罪,昨被判入勞教中心服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年幼時,其母已患上精神病,沒有能力照顧他,故他自小由祖母及阿姨輪流照顧,事發時只因受不良網站影響始犯案。又指被告其實升中後,因受阿姨嚴加監管,又被勤奮表兄弟感染,學業成績已大有進步。

官指感化令不適合

裁判官認為判刑應以幫助被告改過為原則,但亦要向公眾傳達阻嚇性訊息,故認為判他感化令並不適合。

被告被控在今年十月十八日至二十六日期間,在新界梨木樹邨一帶從後摸胸非禮四名十九至三十一歲的女事主。

案件編號:TMCC 311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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