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被告林田鈿來自法律世家,祖父是在新加坡開設律師行的著名執業律師,父親林少賢則自七八年來港擔任裁判官,林在九○年取得大律師資格後,亦曾隨退休高院法官阮雲道學師三個月,後來她亦曾擔任暫委裁判官,一家三代均為法律界効力。不料她是次竟為了三千九百美元(約三萬餘港元),便令大好前途及家族聲譽盡毀。
辯方資深大律師求情指林除面對法庭判罰外,亦將面對大律師公會紀律聆訊。而她與前夫育有十六歲兒子,離婚後由她獨力撫養,豈料「失蹤」多年的前夫卻於○七年施壓,要求取回兒子撫養權,令她感到極度困擾,同年她亦開始干犯本案。而她在去年九月被捕後纏訟至今,期間因未能執業,須轉職月入二萬九千元的金融公司,其父自九七年退休後長期患病,終在本年九月逝世,林更要肩負照顧七旬母親之責,令她心力交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