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教導無方 求接回子女

【本報訊】雖然女被告整治兒女的招數層出不窮,但她透過律師求情說十分愛錫五名子女,只是不懂得教導兒女的正確方法,才會這樣對待他們,她又承諾日後會做個好母親,希望社署讓她接回孩子同住。

律師又指,女被告年幼時父母仳離,與繼母關係欠佳。她中三已經輟學,之後便與前夫結婚,離婚後與男被告同居,再為他誕一子。她一直專心照顧家庭及兒女,未曾外出工作。

律師更強調,女被告十分愛錫子女:「要錫先會生咁多個」,又指子女被接走後原住在保良局宿舍,是她極力爭取,他們才能到寄養家庭居住。

男被告:教唔聽始體罰

律師重申女被告罰子女飲尿、坐無影櫈都不算暴力,她不會動輒便體罰子女,又指子女確實頑皮,她並非無理取鬧亦不是故意虐待。

男被告並無律師代表,裁判官問他為何這樣對待子女,他便搖頭說:「教唔聽㗎,我畀 咗好多次機會佢哋,先至會做出咁嘅行為罰佢哋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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