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督導委員會昨日上午召開首次會議,委員之一的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李永達會後表示,今次會議主要落實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包括加強規管樓花的銷售資料、銷售手法,以及將違規刑事化等。他稱會上大部分委員認同提早於明年暑假前完成報告,以便明年十月將新法例提交立法會首讀,令新法例盡早於二○一二年實施。不過,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昨傍晚發聲明澄清,指提早完成報告言論只屬個別委員的意見,並非委員會的共識,委員會只同意明年十月交報告予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李永達指出,委員會將成立三個小組委員會,分別為物業資訊及示範單位小組、銷售安排及方式小組,以及執行機制及罰則小組委員會,就相關議題進行研究,大會及小組分別每兩個月開會一次。
他指出,一手樓花銷售缺乏監管,不少樓盤售樓書均有誇張失實,但發展商即使被揭發有違規或誤導消費者也不會有處分,「去街市買叉燒,阿叔如果呃秤,政府可以要拉佢坐監,冇理由買層樓百幾二百萬,係完全冇監管」。他建議成立類似地產代理監管局的獨立機構,專責處理違規銷售一手樓的投訴,並負責處分及檢控的工作,至於政府則對另設機構或由政府自行負責有關監管工作並無傾向。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表示,委員昨日開會同意擬定的工作時間表,小組未來會就對售樓書、價單、樓宇面積資訊、示範單位及售樓安排等的要求,以及立法的範疇等,進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