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年汽車安裝「行車錄像」成為熱潮,因為既可作防盜之用,一旦遇上車輛碰撞,更可即時「回帶」,誰是誰非即有分曉。另外,由於攝錄會在道路上無間斷進行,不少交通意外實況亦因此被拍下,成為案件的重要證據。
「行車錄像」一般由三個組件合成,包括一個汽車電視屏幕、一個或以上的閉路電視鏡頭、記憶體有內置或插記憶卡兩種儲存方式,現時市面不少汽車零件店舖都有售,價錢由數百元至數千元不等,視乎產地及品牌而定。不少車主為免發生意外後爭拗及容易蒐證,紛紛自行在車內裝上「行車錄像」自保。
由於「行車錄像」的鏡頭體積細小,基本上可隨意安裝,但一般會在車頭及車尾位置安裝,當車輛一撻匙,「行車錄像」就會運作,影像會即時儲存於記憶體內。根據《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規定,司機位前只可安裝顯示汽車導航、汽車四周的閉路電視景象和汽車行車資料的電視屏幕,若於司機位前面安裝可播放影片和電視節目的電視屏幕屬於違法,所以不少司機在驗車前,都會先將電視屏幕裝置拆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