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開始審議《競爭條例草案》,當局建議賦予競爭事務審裁處權力,向違反競爭守則的公司判處最高相等該年度全球營業額一成的罰款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蘇錦樑指,該建議是要令罰則清晰,讓審裁處有較大彈性執法,並希望藉此收阻嚇作用。不過,多名議員狠評罰則不合理,怒轟負責官員「唔識經濟」,「嚇窒」投資者。
《競爭條例草案》立法審議程序昨展開,蘇錦樑介紹條例草案內容後,隨即被議員葉劉淑儀質詢,違例公司被判罰年度全球營業額一成的建議並不合理。她直指,市場走向全球一體化,不少企業與境外合作發展業務,「例如港鐵有做物流、運輸、八達通卡好多種業務,八達通卡都同內地合作推出『深港兩地一卡通』服務,如果八達通違規,無理由要罰晒所有業務。你哋識唔識經濟㗎?好離譜!」
保險界議員陳健波和商界林健鋒亦支持葉劉淑儀的意見,林健鋒更直言:「我哋真係好驚,驚到個心都跌咗落嚟!」蘇錦樑回應時強調,全球營業額一成只屬最高罰則,希望令審裁處更容易遵行及更有彈性,法院會按個別案件作出決定。他又說,當局撰寫相關罰則建議時,已參考歐盟的競爭法條例。
除罰則外,多名議員亦關注條例草案內部分用詞含糊不清,以及哪些法定機構獲豁免納入競爭法管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