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津諗縮數以家庭計算

港府將於下月公布覆蓋全港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詳情,將取巧地以低收入家庭為單位申領津貼,而不是現時般以個人身份申請,合資格低收入家庭中的在職人士每月可領取六百元的交通津貼。勞工界對這項構思大表反對,直斥會令計劃計算上變得複雜,並由鼓勵就業變成像綜援的生活補助,受惠人數將大大減少。

曾蔭權上月在施政報告中宣布推出「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資助全港合資格低收入在職人士,每人每月可獲六百元交通費,取代現行只適用於四個偏遠地區的「交通費支援計劃」,由勞工及福利局負責制訂具體細節及實施時間表。不過,申請準則已在勞福局早前向立法會提交的施政綱領文件中露出端倪,文件指計劃是「資助低收入家庭在職人士」,與曾蔭權在施政報告講稿中的「低收入在職人士」意思大相逕庭。

資產限額為八萬元

消息人士透露,政府高層明確表示正探討以低收入家庭為申請單位,因低收入在職人士的家庭成員亦可能持有資產,應以整個家庭去計算,但仍需研究細節,暫未有結果。根據當局慣常做法,極有可能以申領綜援資格作為參考藍本,以不同家庭成員組合計算相應的資產限額,以一個四人家庭包括兩名健全成人、一名兒童及一名長者為例,資產限額為八萬元。而家庭收入則會參考統計處數據,現時家庭月入中位數為一萬八千元,按現行申請資格為個人月入中位數約六成半計算,即為一萬一千七百元。

當局制訂現行「交通費支援計劃」的申請資格時,亦曾參考申領綜援資產限額及統計處個人月入中位數數據,現行計劃的申請人資產限額不可超過四萬四千元,每月收入低於六千五百元,每月工時不少於七十二小時。勞福局發言人表示,計劃細節仍在擬定中,年底將會交代詳情。

計算複雜「行唔通」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批評,以家庭為申請單位會令津貼變成生活補助,「工人已經收入少,為咗你嗰六百蚊要查我全家,根本係多餘!」他又指,若以家庭為申請單位,合資格申請者有可能大幅減少,亦有家庭為怕麻煩而不作申請。

勞聯副主席李鳳英亦批評,當局的構思變相是將交津變成綜援,「搞到攞開嗰啲無得攞,計算上又複雜,根本行唔通」,她奉勸當局應貫徹以鼓勵就業為原則,協助低收入人士。工聯會副會長黃國健則認為,以家庭為申請單位的可能性極低,否則只會引起更多爭拗,拖延推行時間。

記者陳慧明、王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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