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裝修工拍妻私處 恐嚇上網

【本報訊】已婚裝修男工在內地包養二奶,育有女兒,他在港的同齡妻子知悉後要鬧離婚,他為報復趁妻子入睡時,扯下她下裳拍攝其私處後,藉此要脅妻子若再罵他便會將裸照上網;之後他再對妻出言恐嚇,十五歲兒子為護母報警求助。被告昨於觀塘法院承認兩項刑事恐嚇罪,裁判官嚴斥他令家人受惶恐,「比打佢一拳更痛」,不排除判監但准他保釋候判。

內地包二奶 妻欲離婚

卅八歲被告劉志文,被控在今年八月十一日及九月十五日,兩度在深水埗富昌邨家中恐嚇其吳姓妻子,指會將她裸照放上互聯網及使她身體受傷害。法庭先索閱其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案件押後十一月十一日判刑。

案情指,被告跟妻子九○年在內地結婚,並育有一子,妻兒於九六年移居香港。今年五月,妻子得悉被告在內地包二奶還生了名女兒,打算離婚。惟於八月十一日凌晨,被告趁妻子入睡突闖入房,扯下她的內褲拍下她的私處。雖然二人常有拍這類照片的習慣,惟妻子對此情況破口大罵,此時被告更說:「你再鬧,我就將啲相放上網!」

至九月十五日,妻子與兒子返家,發現鐵閘被人用另一把鎖鎖上,遂叫被告返家開門。被告抵至情緒激動大罵妻子,妻子受驚欲致電報警,被告遂搶去妻及兒子的手機,再拔走家中電話的電線。之後他對妻子說:「睇吓差人救你先,定你死先!」兒子見狀即搶回手機報警。

案件編號:KTCC 621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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