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男子涉多宗港大女廁偷窺

【本報訊】疑對香港大學「情有獨鍾」的一名男售貨員,曾多次涉在港大女廁遊蕩被定罪,去年初才因身懷毒品及女性褻衣在港大廁所內自瀆,而被判監半年。惟他早前再因涉嫌露體及身藏遙距針孔攝影機等物品意圖犯案,昨被解往東區法院應訊。控方透露經調查後,發現他竟在港大擁有一個儲物櫃,且內藏女性衣物,懷疑他用來犯案;加上近期港大屢接到女廁有人偷窺投訴,故申請將他收押作進一步調查。

被控置富花園露下體

三十四歲被告李鴻發,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猥褻行為、管有工具以圖作非法用途、藏毒及盜竊共四罪。

控罪指他在今年十月廿六日於香港仔置富花園停車場,非法暴露其陽具,而且藏有「冰」毒。

控罪亦指他當時攜帶一部手提電腦、接收器、遙距針孔攝影機及兩張記憶卡,意圖作非法用途。

而盜竊罪則指他在九月廿四日,在香港大學內偷竊一張屬於他人的港大學生證。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十二月九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以及將毒品送往化驗。

據悉,被告於停車場上址被發現時正自瀆,而他所屬的記憶卡中則載有女性如廁片段。被告昨申請保釋時,表示:「我上次因為響港大偷拍去坐監,之後我無再做過喇!」惟裁判官鑑於案情嚴重,亦擔心他再犯,故否決其申請。

案件編號:ESCC 456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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