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已婚知名富商的情婦,因懷疑富商另結新歡,聘請私家偵探暗中調查期間,二人由賓主變成性伴侶。隨着男方後來婚訊曝光後,女方指稱男方持有兩人床上片段作要脅,更以諸多藉口借款逾一千七百萬元,早前入稟高院向男方追討。
案件經審訊後,法官昨日頒下判詞指考慮與訟雙方案情後,認為私家偵探口供較可信,相信富婆交出之款項全屬饋贈,故判她敗訴之餘,並要就事件對男方構成之損失,賠償六十七萬餘元、另支付利息及訟費。
原告T女士,被告邵偉端。法官裁決指被告之口供較令人信服,相信原告壓根兒從未期望被告會交還所有款項,故在法律上被告亦無還款責任,裁定該筆逾千萬元屬饋贈。
法官亦相信事件全因為原告得悉被告結婚,深感被出賣之後,決定要取回所有金錢,才向警方虛報遭被告勒索。
被告因此在家中被捕,過程遭鄰居目擊兼傳媒大肆報道,事後一度被收押、失去工作兼纏訟兩個月,法官認為原告反須為此向被告作出賠償。
案件編號:HCA 2229/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