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藥物敏感可大可小,病人隨時送命。一名剛執業一年多的女西醫在病人出示藥物敏感卡後,仍向年輕女病人錯誤處方會致她敏感的盤尼西林類別藥物,造成病人全身出紅疹及呼吸困難,需入院治療。醫務委員會昨日聆訊該宗案件後,被告承認控罪,被裁定專業失德罪成,罰停牌一個月,緩刑一年。
被告女醫生禤樂琳於○七年左右畢業,其後成為註冊醫生私人執業。案情指女病人李慧紅(譯音)早於○三年證實有藥物敏感,醫院為她簽發藥物敏感卡,上面清楚列明她對一種盤尼西林藥物(amoxicillin)敏感,惟李本身不清楚藥物的名稱,故每逢首次向醫生求診均會出示藥物敏感卡。○八年二月,李首次向禤求診,她曾向護士及禤出示敏感卡。○八年八月二十六日,李再次向禤求診,重申自己有藥物敏感,禤指電腦系統有相關紀錄,但其後禤向李處方三百七十五毫克含有上述致敏成分的藥物。
翌日,李雙腳出現紅疹後即時致電被告,被告着李立即停止服藥,其後為李治療敏感及換藥,但李的紅疹蔓延至全身更出現呼吸困難,遂到醫院求診並須留院治療。年約二十多歲的李慧紅作供後於庭外稱,事件對她造成嚴重心理影響,對西醫失去信心,每次也會向醫生再三說明自己藥物敏感,若對醫生處方藥物稍有懷疑寧可不服藥。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無專業失德紀錄亦坦白認罪,事後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改善診所電腦紀錄病人藥物敏感的系統。
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判刑時指出,藥物敏感嚴重或可致命,病人安全繫於醫生手上,故醫生處方藥物時應格外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