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業拖欠強積金嚴重

【本報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推行十年,建造業工人被僱主拖欠供款情況仍嚴重。建造業總工會昨踢爆,有判頭公司投標公營地盤工程,表面上以僱傭關係聘請工人瞞騙建築署,實際卻逼工人簽署「自僱」協議,逃避強積金供款。工會批評強積金機制有漏洞及積金局監管不力,促請當局作出改善;建築署暫未有回應。

入行三十年的泥水工人陳先生,去年七月起受聘一間二判建築公司,負責建築署一項工程,當局要求中標判頭公司以僱傭關係形式聘請工人,判頭公司卻私下要求工人簽署「自僱」協議,否則「冇工開」,陳為生計只好就範。他稱,工程今年六月完工,公司只幫他供了首三個月強積金供款,其他一直拖欠,期間又每個月扣起他百分之五的僱員供款部分,欠供款項約一萬八千元。

陳說,共有三十個工友受影響,拖欠款項約十萬元。他稱,曾有工友代表向積金局投訴,該局雖協助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並裁定僱主敗訴,但公司沒派代表應訊,至今仍未成功追到欠款。

十年接近八萬宗投訴

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引述積金局數字,該局過去十年共接到近八萬宗投訴,推算建造業佔當中一成五,累積欠供金額達一千八百多萬元,是欠供款最嚴重的行業之一。他指出,判頭公司逼員工「假自僱」,令工人得不到應得保障,批評積金局監管不力,積金計劃名存實亡,促請當局加強監管;又建議建築業設行業性強積金,即由現時的直接僱主負責,改為從所有建造工程費中屬工資的部分抽出一成,作為僱主和僱員的集體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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