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庫案首被告涉藏槍25支

【本報訊】警方日前搗破一個懷疑武器庫及毒品分銷中心,在屯門一鐵皮屋內檢獲廿五支槍、大批假子彈、三把刀及一些毒品,共拘三男三女。

六被告還押

六男女昨被押解至屯門法院提堂,暫被控危險藥物販運罪,毋須答辯,還押監房,等候軍火專家和政府化驗所報告,下月十九日再提堂。

六人為溫德仁(卅七歲)、售貨員;楊旭文(十九歲)、無業;王玉富(十八歲)、無業;李順潔(廿三歲)、售貨員;劉燕瑩(廿歲)、主婦;李詠茵(卅一歲)、客戶服務員。控罪指六人十月廿日在屯門五柳路一屋內販運廿八點一克懷疑冰毒和一點七克懷疑四號海洛英。現場是首被告住所,以第六被告名義租用,兩人為情侶。

控方在庭上透露警方當日趁次被告從屋內走出來時,上前向他表露身份,他即時返回屋內及反鎖大門。警方爆門入屋後,在屋內檢獲疑毒品、電子磅、廿五支槍、大量假子彈及三刀,其中兩把是開山刀。警方在屋內拘捕前五被告,後再拘捕第六被告。

控方指首被告警誡下承認擁槍、子彈和吸毒工具,前四名被告均有案底,第三被告是在另宗藏毒案保釋期犯案。

案件編號:TMCC 362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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