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次涉事租戶藍太二人以小食亭嚴重漏水及被白蟻蛀蝕無法經營為由,向康文署追討逾百萬元賠償損失,而署方則以他們毀約保留追討租金權利。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小食亭漏水情況成為雙方相互追討損失的關鍵所在,另有法律界人士則指,康文署其後按照法例,將以超低租價將小食亭租出去,正正反映小食亭之前漏水情況不堪,令租值大跌。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今次事件需先釐清小食亭漏水問題來源,當中的漏水情況亦將成為雙方向對方追討損失的關鍵所在。藍氏夫婦需證明小食亭因漏水而令他們做不到生意、或因成為「漏水舖」而令租值下跌。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則表示,根據普通法,作為小食亭的業主康文署實有責任盡快將有問題的小食亭招租出去,以免藍氏夫婦承受的損失日益擴大。不過,他質疑康文署以八千二百元將小食亭租予新租戶,較早前租予藍氏夫婦每月二萬多元相比是超低租,「相信康文署有原因去定個價,但都唔可以咁低租」,新租價亦正正反映小食亭之前漏水情況不堪,令租值大跌,故而要以超低租租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