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收電費呃足14年

【本報訊】藍氏夫婦租用屯門蝴蝶灣小食亭而要與康文署對簿公堂並非首次。小食亭○八年翻新期間,揭發因駁錯電線令藍氏夫婦在過去十四年一直被港府「搵笨」,替公園的部分設施繳交電費。藍氏夫婦遂向康文署追討多年來多付的四十萬元電費,法庭最終判他們勝訴獲取賠償。

涉款40萬元

小食亭於○八年因出現嚴重漏水及白蟻蛀食等問題而停業維修,但期間藍氏夫婦仍接獲電費單,無故每月被徵收千多元電費。其後中華電力證實有關用電量是由小食亭附近設施,包括清潔房、電掣房、涼亭等八十四盞牆燈及街燈消耗,揭發藍氏夫婦十四年來除繳付小食亭的電費外,還要白白代港府設施交電費,估計涉款四十萬元,未計利息三十六萬元。二人遂入稟控告港府並透過民事訴訟追討賠償。

當年藍太曾表示,二○○○年已發現小食亭有兩條電線接駁至附近涼亭,向康文署投訴後,該署派員截斷有關電線,未料有關行動只屬門面工夫,問題一直未解決,導致他倆繼續被明呃電費多年。事件曝光後,康文署即將電錶分開,並口頭承諾賠償她多繳交的電費。

經過逾一年多的追討,藍太表示法庭最終判康文署須賠償,但基於簽了保密協議關係,她不便透露有關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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