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明恰小食亭租戶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明恰」租戶!一對租用屯門蝴蝶灣公園小食亭開檔近十五年的夫婦,因小食亭於○八年翻新後持續漏水需要維修,要求署方延續租約不果,反被署方指沒有依約開檔被終止租約及沒收侵吞八萬元按金。夫婦投訴後,康文署更惡人先告狀,表示會保留權利向二人追討毀約後的租金收入合共近卅四萬元,康文署之後就以原招標價四折「賤租」該小食亭。直至最近對簿公堂之際,律政司回覆租戶指,港府無錢打官司要向庫房申請「攞錢」,令租戶更為氣結,「政府點會無錢,真係荒謬!」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直斥康文署在整件事中,做法是不近人情及難以理解,指出小食亭漏水令租戶無得開檔是署方的責任,署方反應向租戶提供補償。他對於港府無錢打官司的說法更是「離晒譜」,完全是一味拖延。

要求延長租約一於懶理

自九四年起已在蝴蝶灣小食亭售賣零食飲品的藍英強夫婦,透過招標程序每兩年或三年獲續約,及至○七年八月約滿後,康文署收回小食亭翻新,待○八二月才重開。藍氏夫婦再次中標開業,但即發現漏水問題:「啱啱攞鎖匙嗰陣已經發現地下有水漬,但署方職員堅持無事,結果到四月雨季即刻漏水,仲浸壞我啲貨。」藍氏夫婦於○八年四月初約見政府人員討論漏水事件。康文署及建築署人員答應維修小食亭,但對於他們要求延長租約期置若罔聞,甚至在會議紀錄上隻字不提因維修影響需要補回租期的要求,結果維修工程在去年二月十三日才完成。

藍太表示,完成工程後租約期只剩廿三個半月,加上需重新入貨,縮短租約後不能回本,故向康文署要求由完成維修日重新計算三年合約期:「係佢哋手尾唔好搞到漏水,有乜理由要我哋受?」藍氏夫婦曾向立法會及申訴專員公署等投訴,詎料康文署在去年六月向二人發信,聲稱二人沒有按租約要求開檔,署方按既定程序終止租約,並充公逾八萬元按金。署方今年七月更再透過律政司發律師信表示會保留權利,向藍氏追討剩餘廿三個半月的租金收入及重新招標成本約卅四萬元。

律政司無錢打官司靠拖

雙方需要透過法律訴訟解決事件,但藍太稱,原訂本月二十日雙方約見仲裁官,但在本月十四日卻收到律政司回覆,指港府無錢,要向庫房申請「攞錢」先至可以同佢(藍太)打官司,但又無透露何時再約見仲裁官,令訴訟展開無了期,藍太直斥「喺度拖我哋,政府會無錢打官司,真係荒謬!」他們○八年投標時以二萬零八百八十八元投得小食亭,署方單方面終止合約後,竟以八千二百元「超低價」出租,令他們更感到不公平。

康文署發言人指,由於事件將根據有關合約條款進入仲裁程序,故不便回應。

記者潘嘉寶 唐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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