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代客泊車員涉嫌在護送初識的醉酒內地女商人回酒店休息時,趁對方醉至不省人事時涉嫌強姦她,女商人翌晨醒來,發現衣衫不整並覺下體疼痛遂報警。事後被捕的「泊車男」堅稱是女方自願與他性交,否認強姦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四十八歲被告黎子光,被控去年十月廿一日凌晨在九龍城富豪東方酒店某房內,強姦當時卅二歲的女事主。控方開案詞透露事主是內地商人,有一名香港男友,去年十月事主持雙程證來港處理私務。
案發前一晚,事主與一名姓張女友人及張的錢姓男友到九龍城晚膳,被告是該食肆的代客泊車員,當晚他與另兩名男子坐在事主一夥的鄰桌,錢亦認識被告,被告曾到過事主一枱飲酒打招呼。
稍後,事主與一眾友人及被告等人轉到附近酒吧喝酒,期間錢曾離開並到案發酒店租房,然後再回酒吧。凌晨三時許眾人離開,事主已喝至酩酊大醉失去知覺,張便叫被告送事主到錢租下的酒店房。
控方指出,女事主被送到酒店後,在無法反抗下遭強姦,並指根據酒店錄影帶片段,事主到酒店時需人扶持才能步行,又見到被告在電梯中抱起女事主。
案件編號:HCA 14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