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獨留幼童在家 婦守行為

【本報訊】家庭主婦帶大女兒到小學註冊,遂將五歲幼子獨留家中,未幾兒子因害怕從三樓居所跳出窗外尋母,結果墮地受傷,其母回家時被捕。

被告林光慧(卅六歲)早前在荃灣法院承認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昨日被判以二千元守行為三年,並須付堂費五百元。

被告被控今年八月十四日,在荃灣福來邨一單位疏忽照顧五歲兒子,事主事後送往醫院檢查,發現手腳有多處擦傷,頭皮有血腫。

案件編號:TWCC 287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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