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淫辱懷孕小姨 姐夫候懲

【本報訊】三十二歲女子懷孕三個月後遭同居男友拋棄,獲胞姐好心收容在家中安胎,期間卻遭失業姐夫多次趁無人在家時,強迫要與她性交或口交,女子反抗但不果後,終被大肆非禮兼遭姐夫在她頸項位置射精。

法官昨日於區域法院裁決時認為女事主口供可信,而且客廳亦檢獲染有男被告精液的紙巾。

法官又說,相反男被告指稱「根本無發生過,係佢幻想」的供詞不盡不實,遂裁定他一項非禮罪成,將他收押至十一月三日,待取背景、心理及精神等報告始判刑。

三十五歲男被告,被控在今年三月二十三日於其寓所內非禮寄居的三十二歲小姨。

法官裁決時被告口供不可信,他雖辯指精液紙巾是與妻性交所留下,但是,其妻在作供時從未有透露紙巾一事,另外辯方多次質疑被告十多年前曾與女事主有染,但被告自辯時卻未有再述。相反事主口供直接及誠實,遂裁定被告非禮罪成。

妻不信妹所言

辯方求情指被告妻子及女兒均致函求情,妻子坦言不信妹妹所言,又強調被告是負責任的丈夫及父親。

案件編號:DCCC 63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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