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大腸癌個案持續攀升,目前公立醫院腸癌病人只獲資助靜脈滴注化療藥療程。香港大學研究發現,現時不獲當局資助的口服化療藥雖較昂貴,但可減少病人入院次數及相關開支,長遠可節省近五成社會成本。關注組織推算,若醫院管理局每年支付二千萬元資助病人轉用口服化療藥,便可削減六千萬元醫療開支,促請當局將口服化療藥納入藥物名冊。
口服化療藥物關注組主席兼臨床腫瘤科專科醫生蔡清淟指,公立醫院傳統滴注化療組合,要求腸癌患者每兩星期入院吊針兩日,共十二次療程;若採用療效相近的口服藥「卡培他濱」作化療組合,則每次療程首兩周可在家服藥,第三周才入院吊針兩小時,前後共八次療程。滴注患者半年內平均住院廿四日,口服藥患者只需入院十六小時。然而,口服藥物未獲醫管局資助,病人每次療程需自費二千至三千元。
參與今次研究的臨床腫瘤科專科醫生吳偉棠指,港大社會醫學系早前分析了六十名曾在瑪麗醫院及東區醫院接受治療的大腸癌病例,接受滴注及口服藥治療的患者各半。除計算住院、門診、化驗及處理副作用等醫療成本外,亦計算病人及照顧者的交通費及住院造成的勞動力損失等無形成本。
結果發現,接受口服化療藥的患者,每人治療成本約十三萬元,比滴注治療患者的每人約十八萬元,節省三成七開支;若把無形社會成本計算在內,則口服藥比傳統滴注節省近五成成本,即每名患者可節省近七萬元。
關注組成員梁耀霖醫生指據港大研究推算,醫管局每年只需付二千萬元資助患者轉用口服化療藥,便可省六千萬元醫療開支,可提升患者生活質素及騰出病床和醫護人手照顧其他病人,該組已去信醫管局,促請將口服化療藥納入受資助範圍。
五十八歲的張先生一年前因大便變得頻密及稀爛求醫,確診患晚期大腸癌,接受手術後共進行八次以口服化療藥為主的化療組合,每月需支付約一萬七千元藥費,坦言有一定經濟壓力,希望藥物獲當局資助。
醫管局發言人稱,該局會密切留意治癌的最新科技發展,並會透過既定機制,由專家定期檢討藥物名冊的藥物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