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五十名包括理工大學學生在內的年輕人,於本月中旬到西貢浪茄海灘舉行營火會,在美麗的海灘上燃點布條與木條,並搭建巨型木架進行營火燃燒,「火燒海灘」後,竟任由垃圾及灰燼在沙灘四處飛揚,令景色優美的海灘一夜間頓變「廢墟」。理工大學表示,若證實有該校學生蓄意破壞環境,不排除會採取紀律處分。漁農自然護理署則稱,在郊野公園範圍非法生火屬違法,會着手調查事件。
五十多名年輕人,當中包括理大學生,於本月十六、十七日到浪茄海灘露營,並舉行營火晚會,學生於活動首晚先在浪茄的一邊海灘挖沙堆,埋好布條與木條,再堆砌及燃點成理大學生會轄下的體育事務委員會的簡稱「SAC」字樣。
翌日凌晨學生又跑到浪茄的另一邊海灘,燃點由小樹枝、布與火水造成的小火棒,再將小火棒放進用木條搭成的營火架中央,大型的營火木架燃燒後,學生便圍着營火載歌載舞及玩遊戲。
營火活動完畢後,浪茄海灘上布滿盛載火水的玻璃樽及膠袋,並留下了布條及木條的殘枝及灰燼。事後有人將今次活動的照片上載至個人網誌內,隨即引起網民熱烈討論。
不少網民批評理大學生嚴重破壞大自然,玩樂過後懶理垃圾遍野,竟「不顧一切」離開場地,促他們向公眾道歉。
理大學生會會長黃佳鑫指出,體育事務委員會屬學生會轄下的委員會之一,但今次活動並非由學生會或體育事務委員會舉辦,相信是一群相熟的同學自行籌組的私人活動,但承認當中有理大學生。
理工大學發言人表示,學生事務處現正嘗試聯絡有份參與該活動的學生,以了解事件經過,若果證實有理大學生蓄意破壞環境,校方不排除會對個別學生採取紀律處分。
漁護署表示已知悉事件並着手調查,若市民在郊野公園範圍內非法生火,即屬違法,最高罰款二萬五千元及入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