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嘉禾大廈前年發生五級大火導致四死五十多傷,死因庭昨日展開研訊,位處閣樓、率先起火的新華卡拉OK夜總會(下稱:新華)多名職員及客人供稱,當日早上發現大廳風機起火後一度嘗試以滅火筒自行救火但無效,之後始決定報警逃生;新華持牌人亦證實場內並無正規消防裝置,門窗皆緊閉或封死,現場則間了十多個房,燈光暗黑,濃煙湧進時須摸黑逃生。研訊今日繼續。
死因研訊主任昨指出,預計在八至十日的研訊中會傳召卅三名證人及宣讀廿二份證人供詞,當中包括消防處檢驗人員及機電工程署高級工程師,他們將分別證明殉職消防隊目蕭永方(四十六歲)及消防員陳兆龍(廿五歲)被救出時已用盡氧氣樽內的氧氣,但氣樽操作正常,而二人所配備的無線電通訊機亦無任何機件故障。
新華持牌人李錦成昨供稱,去年八月十日約早上九時,他從俗稱「鐘房」的收銀房內之閉路電視,看到大廳冒出濃煙,他衝出房後見放在大廳角落、木屏風背後的一部座地風機正冒煙起火。
他大叫「火燭」,並與客人黃狄新取來三支滅火筒猛噴屏風,其中一支在廿秒已用盡,一支則壞了,二人見火勢漸大,加上環境暗黑及多細窄通道,遂決定摸黑逃生。
二人逃到樓下後未能即時點算人數,李錦成指,最後一次見到在意外中燒死的女公關文秀琼(卅九歲),是當天早上六時許,文當時上完洗手間後返回十二號房睡覺,其後一直無再出來。
新華大班袁己燊則稱,女公關工作時均化濃妝,當時已辨認不出逃出的女子是街坊還是公關,但他離開時曾大聲呼叫:「仲有無人未出嚟?真係火燭呀!」惟無人回應。
對於新華的消防裝置,作為持牌人的李錦成在作供時多番強調自己並不清楚,但他承認,意外發生前一至兩個月曾有消防處人員到場作例行檢查,並指出數個問題,而他亦有聯絡承辦商跟進;惟至事發當日,場內仍只有數個未知性能的滅火筒、自動灑水及發生火警時自動通知鄰近消防局等正規裝置均未備妥,而場所亦不設任何防煙門,門窗均緊閉或封死,場內則准許吸煙。
案件編號:CCDI 870-87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