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消息: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涉及商人行賄部分續審,廉政公署證人麥志鴻供稱,歐文龍在「澳門蛋」運動場工程收受承建商權暉建築一百一十萬美元賄款。麥志鴻又指被告陳連因涉夥同歐文龍向中國建築索賄。
麥志鴻供稱,歐文龍分四期收受「澳門蛋」運動場承建商權暉建築一百一十萬美元賄款,金額相當於總工程費用百分之三。辯方對計算方法有質疑,但麥志鴻強調計算科學。
辯方指出,歐文龍「友好手冊」內只有海關大樓的名字和日期,但沒有金額,是否代表陳連因沒有行賄。
麥志鴻作供時表示,調查海關大樓工程時發現工程開標前後,陳、歐二人密切會面,而海關大樓工程直至歐文龍被捕時仍未落實,陳連因其後和政府達成協議,同意取消工程批給,故此,不能確定陳連因有否向歐文龍支付賄款。
麥志鴻又說,陳連因涉嫌夥同歐文龍在青洲社屋工程項目,向承建商中國建築索賄,陳在工程未開標前,與中國建築簽「包單」服務協議,如果中國建築順利取得工程,他可以取得二千萬元顧問費,否則一元不收。由於協議書沒有提及陳提供的顧問服務內容,顯然是以顧問之名索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