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婦涉逼4歲女剝光豬遊街

【本報訊】無業婦聲稱四歲女兒太頑劣,為了懲罰涉嫌逼女兒「剝光豬」遊街,有街坊見狀加以勸止,更發現其女兒的身體有疑似瘀痕,最終報警求助。被捕婦人昨於觀塘法院被控一項虐兒罪,由於辯方會向律政司申請案件以其他方式處理,故她暫毋須答辯,法庭將案押後下月五日再訊,被告續准以三百元保釋外出。

卅九歲被告楊麗輝被控今年八月六日,在觀塘雲漢街一○七號外,故意虐待或忽略其四歲女兒。控方在庭上透露,事發早上十一時半,有街坊看到家住雲漢街的被告,涉拖着全身赤裸的女兒遊街,又見其女兒的手、腳及背部更疑有瘀痕,最終報警。被告被捕後指稱因女兒頑劣,故以「剝光豬」方式懲罰。

案件編號:KTCC 581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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