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秦錦釗駕駛不當表證成立

【本報訊】前「豪宅大王」秦錦釗今年四月駕車至赤柱一個停車場時發生意外,與另一私家車相撞。他涉嫌越過對面線快速行駛引致意外,被票控不小心駕駛罪,他否認控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開審。法庭裁定案件表證成立,秦辯解時反說是對方佔用他的行車線,他收掣不及才與對方撞上,法庭押後至十月廿一日裁決。

秦錦釗被控於今年四月十二日,在赤柱黃麻角道八十八號一個停車場內不小心駕駛。控方案情指被告當日駕着他的平治房車在停車場內一彎路上斜,在上下行兩條行車線中間快速行駛,對方司機駕車下行,見到被告的平治時已收掣不及故與之相撞。惟秦錦釗則指是對方越過他的行車線,他雖有扭軚閃避及減速,但因後面有車尾隨他未能急煞停,終避免不了相撞。

案件編號:ESS 2713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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