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菲籍女大學生離鄉別井來港當家庭傭工,珠胎暗結卻懵然不知,及後更發現經手人已有家室。事隔半年後她在僱主家中突然誕嬰,驚惶失措下將新生親兒拋出窗外,嬰屍掛於大廈低層晾衫架上半日才被發現。涉案菲傭昨日於高院承認一項殺嬰罪,辯方律師指被告已還押十一個月,希望法庭能讓她即時釋放,不過法官需詳細考慮,決定將案押後至下周一才判刑,期間菲傭需繼續還押。
本案被告Cherry Ann Carranza Gonzales(廿九歲),○三年在菲律賓取得經濟學學士學位,之後曾當超市收銀,○五年起來港當家傭。她承認在去年十一月八日,殺害其初生兒子,但行兇時其心智仍受分娩影響而未平復。案情指她○五年起,一直在馬鞍山新港城G座一單位為同一僱主工作。案發日傍晚,該座八樓有住戶發現有異物懸於隔壁單位晾衫架,並有血彈到其廚廁窗戶,於是報警。警方及消防員到場後,發現異物為一男嬰屍體,遂在大廈逐家拍門調查。當查到被告單位時,被告拒絕應門並將門反鎖,至凌晨被告的僱主回家她才肯開門,並向入屋警員承認,早上在廁所突然產子後,將兒子拋出窗外。法醫官驗屍後則證實,嬰兒並非夭折,而是從高處墮下死亡。
被告向警方堅稱,她直至誕嬰之前都不知自己懷孕。她稱自己月經不準時,經常三四個月才來經一次,故此未有為意。她在還押期間接受精神科醫生檢驗,亦作出相同說法。
被告在警方口供中表示,她男友曾於去年四月來港,兩人並有性關係及計劃結婚,但之後男友死去。昨日辯方大律師求情時則揭露,原來實情是她在男友離港後兩個月,才從家人口中得知男友原來已有妻兒子女。
案件編號:HCCC 14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