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八年十二月,當時仍坐牢的陳健森及蔡全新,透過司法覆核,首次成功為萬名囚犯爭取到選舉投票權,惟其後兩人疑被懲教人員當是滋事分子,面對調遷監獄、單獨囚禁、加監等對待,又疑有人耍手段令倉友厭惡他們。兩人日前刑滿獲釋,卻有感釋放前就業訓練不足,慨嘆釋囚的道路比別人難行。
卅四歲的陳健森因○二年持炸彈打劫銀行,被判入獄,在赤柱監獄服刑八年,在獄中本欲登記作選民,才發現自己沒有資格,遂在獄友蔡全新的穿針引線下,經社區組織協會協助,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爭取囚犯有投票權,兩人認為自此被視為滋事分子,其後陳被加監八日,蔡被加監廿六日兼要單獨囚禁,蔡更被調遷往其他監獄。
蔡憶述說:「懲教嘅人透過倉友叫我唔好搞嘢,又令其他人以為我搞事,甚至借意喺我床度搜嘢,搵藉口加我監。」部分囚犯更笑兩人為「傻仔」,但他們沒有後悔,「我入冊前登記咗做選民,但未投過票,記得五區補選嗰日第一次投票,好興奮,投票係我哋基本權利!」
惟出獄後仍要面對外面世界,兩人均慨嘆當局的釋前訓練不足,獄中有用的科目學額有限,許多人出獄前僅學懂製衣,找不到工作,最終重蹈覆轍,「入面好似犯罪天堂,甚至有懲教人員鬧我點解打劫唔搵定車走!」根據資料顯示,釋囚三年內再犯事的佔總數逾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