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再爆出性騷擾醜聞事件。落馬洲分區一名已婚警署警長被指於工作期間向女下屬「抽水」,藉詞教用電腦,趁機觸及女警胸部;又借「順風車」機會,順手向女警掃背及摸大腿,據了解警隊「抽水王」最少涉向四名女警性騷擾。警方發言人承認接獲性騷擾投訴,經調查後,未有人接受處分。受害女警對結果表示不滿,計劃集體向平機會作出投訴。婦女組織建議警方成立獨立調查部門,並呼籲女性面對性騷擾時,要即時制止,否則對方的騷擾行為會變本加厲。
受害女警A向本報透露,「抽水王」年約四十餘歲,不時向女同袍毛手毛腳,女警A亦曾被掃背,及遭無故「哄埋」臉龐。女警A指作為上司的「抽水王」,竟叫女下屬穿得性感些,一看見穿得稍為性感的女同事就直盯對方胸部,又不時查問女下屬感情上的私事,甚至敏感話題,女警A說:「有次佢話聞到香水味,就喺啲女同事身邊係咁索;又試過話教做嘢,約女同事出去食飯,之後又話上山兜風,個個都知佢鹹濕,稍為後生嘅女同事都走唔甩,個個見到佢都避之則吉。」
受害女警B則曾於「抽水王」教導使用電腦期間中招,「抽水王」竟在女警B背後將手穿過其腋下,再將雙手放在女警B手背上教導,舉動無非想觸胸抽水。他又曾以「順風車」名義,於放工後接載女同事出市區,但途中卻借故摸對方大腿。多名女警雖被抽水性騷擾,但礙於對方職級,也只好啞忍,或「避得就避」。
有知悉事件的男同袍替女警不值,更代為出頭向上級投訴,事件中有至少四名女警曾落口供,但至今仍未向受害人及投訴者通報調查結果,「普通市民投訴,都可以問調查進展,但我依家都唔知查成點,個suspect(疑犯)仲成個無辜受害人咁,扮到畀人逼走,估計單案最後不了了之!」女警A指管理層接獲投訴後,已低調將涉案警署警長調往其他警區。
警方發言人證實,落馬洲分區管理層於今年五月得悉一名警署警長被指涉嫌性騷擾女警,隨即作出調查,並會見有關人士,經調查後,並無證據顯示任何人曾受性騷擾,事件中亦無人受處分。發言人指,○八年至今年六月底,有兩名員佐級警員因涉性騷擾而被內部舉報,經調查後已被處分。
對於警方的回覆,女警A感到不忿地說:「咁都冇事!好明顯係包庇,分明想放佢走啦!」並直斥調查不公,計劃稍後會聯同其他受害人向平機會作出投訴。
平機會發言人表示曾收到類似個案,並展開調查,但其後由於投訴人私下與答辯人和解,並已向該會撤銷投訴,所以該會已終止調查有關個案。由九六年至今年八月底,平機會共收到八十七宗有關政府人員涉及性騷擾的投訴。
「紀律部隊嚟架喎!」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總幹事王秀容知悉事件後怒斥,並直指有人知法犯法。她建議警方應倣效大學做法,成立獨立的性騷擾調查部門,「自己人查自己人,令人質疑調查的可信性。」另外,王提醒一旦女性受到性騷擾,應立即停止對方行為,否則對方會以為「你無嘢喎,或者受落喎」,這只會助長對方作進一步的騷擾行動,甚至演變成侵犯行為。
記者林世傑、探射燈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