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源於原告養和醫院欲擴建其醫療大樓至四十三層,但被告城規會決定修改該處黃泥涌之分區大綱草圖,加入高度限制條款,否決養和的申請。案件原在今年一月審訊,但與訟雙方要求押後,案件排期至昨日聆訊,但雙方上周二通知法庭已就案件和解,養和方面已決定不再尋求司法覆核,因此法官宣布批准案件終止。
擴建達協議
城規會早前提出新方案,建議養和將原本的加建樓層,改為興建兩幢各十二層的新大樓,而城規會並會將兩幢樓分別放寬成一百一十五米及八十九米高。養和醫院副院長陳煥堂指新方案能讓該院有地方發展,故接受城規會提出新方案。
案件編號:HCAL 14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