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被學生選為最佳教師的已婚中學男教師,以責問十五歲女學生私生活不檢點為名,先後觸摸她的胸脯及臀部,更將她帶到僻靜梯間,一邊撫摸她下體一邊手淫。法庭認為女生證供可信,昨裁定男教師非禮等罪名成立,並指他濫用老師權位欺侮學生,辜負學校及家長對他的信任,為表明法庭絕不容許有關作為,判他即時監禁十個月。被告聞判手指向天轉身向旁聽的妻子說:「佢唔射我哋,我以後都唔信佢」,之後除下戴着的十字架頸鏈,將之怒擲地上。
三十七歲被告司徒鵬,昨於東區法院被裁定兩項非禮及一項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成。雖然被告曾指女生因不滿被教訓私生活不檢點,才「作古仔」誣衊他,但裁判官認為事件不涉誣告,接納女生所述為事實,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辯方律師求情時,力陳被告任教事發的港島佛教黃鳳翎中學十四年來,一直以熱心熱誠、盡心盡力,打從心底裏愛護照顧學生,被告的努力有目共睹,所以屢獲選為最佳教師。
律師又指,被告一向身負供養自己及妻子家庭的責任,即使他被捕以來已被停薪停職,亦不惜賣樓以繼續支付家人的生活費。
律師強調,被告向有良好品格,但一時衝動犯案,一切並無預謀,但就因為一時的判斷出錯,便斷送了自己全心投入的教師生涯。
惟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對女生步步進迫,初時只輕觸胸臀,之後再特意帶她到校內僻靜處,做出極嚴重的猥褻行為,故難以認同被告沒有計劃及預謀。
裁判官又指被告從未犯法,之前品格良好,又已斷送前途,但法庭接納他求情之餘,亦必須平衡公眾利益,為表明社會絕不容許如此作為,故此必須判被告即時監禁。
根據女生證供,事發於去年十一月廿七日學校五十周年校慶,曾任女生班主任的被告,藉詞查證有關她與男同學在公廁「打野戰」的傳聞,乘機問她「你邊度最敏感」等猥瑣問題,又一面大肆非禮她,一面手淫。
司徒鵬昨由近十名親友陪同到庭聽取裁決,惟他得悉罪成後,懶理律師正替他向裁判官求情,便即時轉身,一邊搖頭,一邊手指着天,向坐在旁聽席的妻子做口型說:「佢唔射(照顧)我哋」,更除下十字架頸鏈擲在地上。
被告自稱虔誠基督徒,信奉基督教近廿年並稱一直遵從《聖經》教誨去愛護關心學生。
他的親友將頸鏈拾回,被告的妻子亦已泣不成聲。裁判官聽罷求情後表示要暫時押後考慮判刑,並一度將他先收押,被告妻子即時上前拖着他,久久不肯放手,庭警見狀亦網開一面,容許兩人傾談。
被告與妻子相視對哭,被告交代親友照顧他的妻子後,便被帶進囚室內。
案件編號:ESCC 1016/2010